2025年5月12日
交警直属一大队查处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等
交通违法行为200余起。
今天是集中整治行动第二天
经过昨天一整天的严查严管
交警蜀黍发现
骑乘电动车佩戴头盔的市民增多了
但是
依然有部分群众未戴头盔
把“安全”抛之脑后
为强化辖区交通秩序管控,严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,
5月13日,交警直属一大队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。
今日我们继续聚焦
佃户屯街道
(人民路与纬四路交叉口)
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
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,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5月13日,菏泽交警直属一大队联合佃户屯街道办事处,在人民纬四路口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。
▲副大队长桑超带队开展整治行动
查处各种违法行为
行动中,全体执勤人员严格按照大队统一部署,重点对摩托车、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、逆行、闯红灯、飙车炸街、酒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劝导查纠。采取"教育为主、处罚为辅"的方式,通过现场讲解典型事故案例,向违法当事人深入剖析安全头盔在交通事故中的关键防护作用,教育引导群众摒弃侥幸心理,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养成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,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。
▲查处骑行电动车不戴头盔违法行为
▲查处骑行电动车逆行违法行为
▲查处骑行三轮车不戴头盔违法行为
▲交警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页
▲不戴头盔市民接受安全教育
下一步,大队将持续保持对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态势,进一步提升骑乘人员的安全意识、守法意识、文明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。同时,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,骑乘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一定要规范佩戴头盔,安全出行,莫让一时的疏忽,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,共同营造安全、有序、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“戴头盔,戴头盔,戴了头盔不吃亏”
针对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车
未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交通行为
民警对其开展“洗脑式交通安全宣教”
通过这种“洗脑式交通安全宣教”
让“戴头盔保安全”的意识深植驾驶人心中
形成“出门必戴盔”的肌肉记忆
“头盔戴不戴? 大脑:随便。
交警口号洗脑几遍后——
大脑:不戴?不行!耳朵起茧了!”
处罚+整治不是最终目的
而是希望每一位
电动车骑行人员
都能遵守交规,文明出行
同时
在骑行电动车时
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
骑行电动车要注意以下几点
01
走非机动车道
非机动车要遵守各行其道、右侧通行以及安全通行原则,在外出行要走非机动车道,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。
02
按照信号标识、标线通行
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,走斑马线,不要斜穿,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,切记!任何时候都不能抢道!
03
佩戴安全头盔
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,电动车骑行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,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、行道树碰撞,无异于以卵击石,所以骑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。
04
电动车切勿违法载人
电动车俗称“肉包铁”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极易造成人员伤亡。电动车违法载人,加剧了车辆不稳定性,在遇到危险或紧急状况时,驾驶人难以控制车辆平衡,极易发生事故。
温馨提醒
广大电动车骑行人员
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
文明出行,安全驾驶
切莫拿自己生命安全开玩笑